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就做好鋰離子電池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穩定發展工作的有關事項作出部署。
通知稱,近來隨著下游需求及產業規模爆發式增長、疫情復雜多變、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等因素影響,國內鋰電產業鏈供應鏈階段性供需失衡嚴重,部分中間產品及材料價格劇烈波動超出正常范圍;上下游對接不暢,部分領域出現囤積居奇、不正當競爭;部分環節產能盲目擴張,低質低價競爭時有發生。為此,通知從堅持科學謀劃、加強供需對接、強化監測預警、加強監督檢查、優化管理服務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要及時了解本地鋰電產業發展情況,實事求是制定本地區鋰電產業發展政策。指導鋰電企業結合實際和產業趨勢合理制定發展目標,在關鍵材料供應穩定、研發創新投入充足、配套資金適量充裕的前提下,因時因需適度擴大生產規模,優化產業區域布局。
通知強調,要引導上下游企業加強對接交流,推動形成穩定高效的協同發展機制。鼓勵鋰電(電芯及電池組)生產企業、鋰電一階材料企業、鋰電二階材料企業、鋰鎳鈷等上游資源企業、鋰電回收企業、鋰電終端應用企業及系統集成、渠道分銷、物流運輸等企業深度合作,通過簽訂長單、技術合作等方式建立長效機制,引導上下游穩定預期、明確量價、保障供應、合作共贏。
通知要求,要綜合運用部門統計、問卷調查、行業管理、企業調度、大數據分析等方式,加強鋰電行業產能、投資等運行情況監測。聯合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發現產品價格異常波動及產能短缺、投資過熱等問題,深入實施《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鼓勵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等積極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及時發布產業態勢、行業預警等信息,引導行業加強自律。
通知強調,要引導鋰電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加強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能力建設,根據鋰電產品本征安全、工藝安全和防護安全等需求,持續開展技術創新,加強質量管控,優化工藝流程,獲得質量認證,提升檢測能力。
通知要求,要堅持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著力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割裂,共同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鋰電統一大市場。加強對鋰電產業鏈供應鏈重點項目的管理,聯合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相關要求,引導鋰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